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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严格执行省厅高速公路有关技术政策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209784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4]798号
发布机构: 厅建设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严格执行省厅高速公路有关技术政策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4-10-10

榆林市、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质监站,省交通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交通咨询公司:

近期,省厅领导在高速公路建设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高速公路项目未认真执行省厅发布的有关技术政策。个别项目存在桥梁内外侧均采用SS级护栏,防护过度;以及中央分隔带大量采用防眩板等影响路容路貌的问题,对我省高速公路的建设品质产生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我省高速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省厅有关技术政策

近几年,省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防撞护栏设计和施工质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3]360号)、《关于优化高速公路路面及硬路肩结构设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3]635号)、《关于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防眩设施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3]962号)以及质量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技术政策,对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品质提升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各建设项目在实际中还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不到的问题,需进一步强化。

(一) 建设管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融会贯通,将技术政策贯彻执行在项目建设中,落实在平时现场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落实。

(二) 设计单位应组织设计人员认真学、反复学,深入学习省厅的技术政策,真正达到入脑、入心、入手,确保把技术政策精神体现在设计图纸中。

二、全面核查,抓好整改落实

(一)铜黄(段)、西咸北环线、黄延、延延、安平、汉中南、坪汉、渭玉、铜旬、临西改扩建、宝鸡过境线、神佳米、韦罗、蒲白等14个在建项目,要对防撞护栏设置、中央分隔带防眩形式、路面及硬路肩结构设计等技术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查工作应仔细认真,整改工作要落实到位。厅质监站要将各项目对省厅技术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现场质量督查中,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进行整改。

(二)宝鸡至坪坎、合阳至铜川、平利至镇坪、旬邑至凤翔、绥德至延川、吴起至定边、山阳至柞水等7个正在设计的项目,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严格执行省厅有关技术政策,并在设计审查汇报材料和汇报片中进行专题汇报。省交通咨询公司在设计审查时,应加强对省厅技术政策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并在审查意见中予以明示。

三、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一)对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核查,设计单位负责对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形成专题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厅高管处和厅质监站。由厅质监站负责整改落实的核查工作。

(二)对已完成设计未开工的项目和正在设计的项目,由设计单位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形成专题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厅高管处和交通咨询公司。由交通咨询公司负责整改落实的核查工作。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精心组织,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核查工作不认真、整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执行省厅有关技术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省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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